1.我的孩子10岁了,今年我想把孩子接来和我一起生活,可是前夫坚决不同意.
他还要孩子口头答应他.
我知道以后就叫孩子写了想跟我生活的声明.叫她签了字.不知这个证据在法庭上有没有用???
是不是录音的证据更有力???
我要搜集哪些有利于我的证据?
2.我想请个律师,不知需要多少钱???
他的责任范围有那些???
光出庭,不收集证据的费用不一样吗?
3.拿到判决,对方不给户口簿迁户口怎么办,可以要求律师帮我解决吗,这种情况律师会另外要钱吗???
在此先谢过替我解答的好心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