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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公证:我与男朋友于2004年12月领结婚证,之后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的名字是写的我一个人的名字。拿了结婚证之后,我们并没有举办任何形式的仪式,由于男朋友长期在外工作,男方也从未履行过做丈夫的职责,婚姻关系也是名存实亡。 在购买住房时,男方只拿了很少部分的钱,并且从购房到装修,他从未表示过关心。但事实上,他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只不过不履行义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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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5 22: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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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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