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 您好!我父亲前两天在单位上班时间,被单位一个喝醉酒的同事打伤。以下是案发经过以及我父亲写给我们这里行警队的报案材料,请您在百忙之中帮我分析此故意伤人案件,再帮我指点到现在事情该如何往下进行,非常感谢! 报案材料 我叫孙**,男、汉族、现年51岁。家住山西省晋中市经纬厂,现就职于经纬合力配件二厂,是一名注塑车间的普通一线工人。 2005年10月9日晚上我与往常一样上着夜班,大约在23:00左右,与我同上夜班的穆三喝的叮当大醉,走到我这里向我要一个装料用的袋子,因我当时没有空袋子,便告他说没有。谁知,在我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穆三拿起我身旁的一个暖壶随即向我的后脑部砸来,暖壶中的壶胆立刻被砸的粉碎,整壶开水全部倒在了我的身上。当时,我只穿着一件薄薄的短袖衫,后颈部及背部立即被烫的脱了皮,而且开水还流进了我的左耳,疼痛难忍,接着他又在角落里拿了一根一米多长的圆木棒朝我的左额部打来,左额部被他重重的击了两棒,当时在场的石**、张**和保养工班长圆蛋等同事们赶快过来拉住了他,他虽然被人拉住了,但还不停的对我进行侮辱、漫骂,还威胁我说:“老子今天非要打死你”。其他同事都说穆三喝醉了,劝我赶快回家,我便往车间外跑,穆三挣拖了拉架的同事们,随后又举起了一个约一米高的方木凳向我扔来,幸亏我躲的及时,不然的话后果不堪设想。他随后又拿起锁电动车的一条铁链,在后面追打我,并不停的喊着要打死我。从车间追到工厂外又到了家属区,大约追了有500多米。 回到家后,家人见此情景,立即打车将我送到晋中一院,大夫见我的伤情非常严重,便建议我立即转院到**医院治疗,从2005年10月10日零晨0点30分到2005年10月11日上午10点在**医院治疗烫伤,诊断结果为左额部有被重击后留下的痕迹,左面部严重烫伤,后颈部及背部严重烫伤,程度为Ⅱ°。在2005年10月11日去晋中中医院法医门诊对受伤的部位进行了拍照,又在耳鼻喉科做检查,诊断为左耳由于被暖瓶的炸裂巨响及开水烫伤的缘故,导致耳膜大面积穿孔、平衡管糜烂,听力有了严重障碍,而且伴有头部眩晕。目前我的病情还在诊断和治疗中。 肇事人:穆**,男,经纬合力配件二厂注塑车间的职工,对于他在工作时间酗酒闹事以及野蛮的故意伤人行为,我做为受害者以及我的全家人都表示强烈的不满。针对以上不幸事件的发生,相信执法单位一定会为民做主,我也相信人民的公仆一定会公平、合理的解决此事,除了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外,还能将肇事者绳之以法。 在此我向公安民警表示真诚的感谢! 报案人:孙** 2005.10.10

刑事行政
2005-11-06 17:12: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