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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烦请咨询您。由于我是户籍在外地的员工,公司需给我办理居住证。为办理居住证,需将我的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交上海市人才中心进行认证。认证完后,上海市人才中心将我此两份原件(及其它几名我公司员工的文件)通过市内快递寄达我公司办公室所在的金茂大厦,收件人为我公司办理居住证事宜的人事部同事。根据金茂大厦物业公司(上海金茂英泰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茂英泰)的相关规定,市内快递均由驻金茂大厦的邮电局浦电路支局的投递员进行签收和再次投送。但该邮局某员工在签收此邮件后,在投送至我人事部同事的过程中将邮件遗失。由于我毕业刚刚五年,今后还会再找工作,也可能出国留学,这中间都会需要查验我的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经过慎重考虑,我所采取的补救措施为:1)在文汇报上发表了证件遗失声明;2)由于此两份原件遗失不补,我请我的毕业院校为我补办了毕业证明书及学位证书证明书;3)要求金茂英泰为我进行学历公证和事件的公证。

民事相关
2005-11-01 16:02: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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