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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朋友借钱我帮忙给他们牵线。他们已经用了好几年了。在2017.3.20日实际借款人和出借人已经说好在那天换条。当时实际借款人有事没在家。并多次给我打电话让我先替他打了临时借条。说他们已经说好。等实际借款人回来后再打条换回我打的临时借条。我当时打的条是写的经手人。等实际借款人回来后我拿着实际借款人打的借条找他换回我的条的时候他不换了。他拿着我给他打的临时条起诉了我。我追加第二被告法院不让。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1-10-21 19:00:5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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