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裁定复议可以由原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审判员作出吗?是否需要回避,法律依据是什么?
-
你好,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 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第二, 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第三, 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第四, 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
你好,财产保全裁定复议可以咨询一下法院相关工作人员
-
一般不,可以翻阅相关法条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