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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好: 我有一个朋友和别人合作做生意,他用他朋友的公司申请了分公司,在分公司营业期间因资金周转困难曾向别人借款3万元。在前期他朋友也曾欠他3万元。这样的话他可不可以用分公司的名义写欠条给别人? 如果写了,别人可以拿欠条找他朋友要钱吗? 如果可以,但要不到钱的话可以起诉他朋友吗?一般法院会怎么判?

公司企业
2004-07-13 21: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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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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