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29岁)和另一人租了一间房,当晚房东什么也没搬走,由于抽屉没有锁,他俩拿了房东遗留的存折,里面有1400元钱,我弟弟到银行取出来和另一人分了,后房东询问存折一事,他们都未承认,于是房东报了案,我弟弟知道后叫我父亲于9月14日把钱还给了房东,由于不懂法,以为以后无事了,但房东一直未到派出所销案。通过银行录像我弟弟定为盗窃罪于9月20日被刑拘(另一人在逃),我弟弟本质并不坏(无不良记录),这次也是不懂法一时的贪念做出傻事,9月29日下了批捕证。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我想请问他这种情况会判刑吗,一般会判什么刑,要通过什么司法程序?怎样才能让他的罪行减轻?由于我弟弟体质很差(被拘时公安部门也发现他肺部有问题,现将他安置在拘留所的医院里),我们想尽量减少他在监狱的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