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中予以解答,我还想请教您问题:1。我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公司是不是要补偿一个月的补偿金给我,及由原来的试用期三个月改成一个月,另两个月的工资差额是不是要补给我呢?2。对于双休日的加班费,如要求公司以1.5倍的赔偿给我,公司如不答应,我是到劳动局哪个部门申请维护一个劳动者的利益,因我去过几个部门,都有推卸的问题.3.对于国家规定强制性要交纳的社保养老金医疗金失业金,但公司只给我们交了养老金及医疗金,在10月底离开公司之前,是否要求公司补交失业金呢?律师:感谢您的帮助,衷心祝愿您万事如意!合家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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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公司不与你续签合同,你可以要求一个月的补偿,工资差额应该补,是强制性保险就应该补交,具体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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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