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生父母于1989年离异,之后分别于1990年和1994年再婚,我继父带有一子。我亲生父亲于2001年去世,我母亲于今年8月1日因病突然去世。我母亲生前是玉门石油管理局退休职工。现在玉门石油管理局有一笔约为六万多元的补贴金给我母亲,由于我母亲已经去世,就牵扯遗产继承问题。有人说我家的情况是:我继父分得50%,剩余的由我、我继父、继父的儿子再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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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搞清楚补贴金的性质.
如果是因为死亡获得的补偿金本来就是给近亲属的,而不是继承问题.
如果你继父的儿子在年母亲生前尽了赡养的义务,有权与你和你继父一起分得该笔补偿金,否则由你和你继父分取该笔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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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