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与一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我占40%,由于对公司的发展方向有分歧,决定不再合作,在分家的过程中在一笔业务的去确定上有了争执,他认为这个业务是他一人做下来的,而且对方现在还没付款,还没签订正式合同,不应放在公司里来,我认为这笔业务之所以他负责是因为分工不同,而且这个业务的所有费用是公司出的,和对方公司的合作协议也是一公司名义签的,虽未签订正式合同,但我们已经提供了试用的设备和专门的工程师常驻再对方公司条时,如没有重大问题,试用期过后就会签合同,所以这应该算在公司的利益中。现在就这个问题僵持不下,公司现在处于停业状态下,因为它是大股东,现在公司的法人,公司的印鉴,和所有合同现都由他保管。他又注册了一家与原公司名称十分相近的公司,准备把业务转过去,我想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不知道改从哪着手,恳请您能为我指点一下

交通事故
2005-09-26 19:52: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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