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湖南芷江县土桥乡的一个农民,今年47岁。有两个女儿。1983年丈夫去世,留下70多岁的公公和两个幼女(大的三岁,小的才一岁多),我拖着两个女儿艰难度日,孤儿寡母,难免也受到外人的欺负。邻居杨家更为突出,人多势大,简直是仗势欺我太葚。我公公1998去世后,他们借口埋葬我公公而强卖我房屋,以组上的名义没收我一家的责任田,(后经打官司,分到了我两个女儿的田地,但我,作为中国的正常公民,至今没有分给我田地,我不清楚这到底是为什么)为了我们一家三口能活下去,我1992年到镇上做点小买卖维持生活,供两个女儿读书,生活每走一步都异常艰难,自然没有足够的精力照顾家里的农活,我把两个女儿的责任田承包了出去。而杨家,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在我的屋场里住了房子,强占我的山林,他们砍掉了我山上的树,自行种上其他的作物,当没有我们的存在,这么多年都是如此,我很气愤,但是拿他们没有一点办法,我斗不过他们!今年8月,我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定他们归还我的田地,并补偿一定的损失。我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山林是我的,而他们提供的证据超过了法庭规定的期限,无效。一切看来都是对我有利,但是,事实是相反的,法院判决没有一分钱的补偿,诉讼费由我承担,原因是我没有他们给我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据。我实在是想不通,他们正在耕种的山林是使用权是我的,而我并不同意让他们这样做!我错在哪了?被告事后很神气,还嚷着当年为怎么没有斩草除根,还说看我有什么能耐,能拿他们怎么样,(据可靠消息,主审法官是他们的远亲,被告早有胜算)我喊天不应,叫地不灵,我该怎么办?希望看到我留言的朋友能为我指条明路,帮帮我!

刑事案件
2005-10-06 14:51:4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