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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多少不还可以起诉对方,请问律师:对方找我借钱一直不还,请问金额要在多少才可以起诉

债权债务
2021-09-18 16:34:3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一、借钱不还多少可以起诉
      1、欠钱不还起诉没有数额限制。
      2、若对方欠你的钱不还,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可以到他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你要及时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指导你如何进一步获得证据,不要误了诉讼时效,不然就无法胜诉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2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你无法获得胜诉权。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若借条上面没有还钱时间,你可以随时起诉要钱,你的要求没有过诉讼时效。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四倍,高于四倍的部分利息无效。若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及时申请财全保全,官司胜诉后,就可以从该财产支付你的借款。
      3、如果数额不大,审理期限为3个月;如果数额大,审理期限为6个月。如果其名下没有财产,只有等待有还款能力时执行。一般一审审限为6个月,诉讼费要看你起诉的金额确定。
      二、借钱不还的起诉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证明欠款不还的证据有哪些
      1、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双方当事人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2、担保手续(财产担保或者证人担保等);
      3、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
      4、保证人的身份资料、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的证明;
      5、借款实际用途证明;
      6、还款通知书;
      7、还款付息凭证;
      8、利息计算明细及计算方法;
      9、利息计算的依据;
      10、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为解决当事人告状难,《民事诉讼法》第123条专门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第108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同时第123条还规定,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于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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