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北京打工,一年半以前在**的一栋筒子楼租了一间十平米左右的房子,讲好月租为600元/月,每半年预付下半年的房租,而且一开始付了4600元,其中1000元为两把钥匙的押金。当时我要求签个协议,可房主不同意,现在我才明白他是为今天的耍赖留了基础。是这样的,今天我找他退房,按理我还给他两把钥匙,他该退给我1000元钱。开始他要清点室内的物品,看了一圈,床、凳等一应俱全,于是他要求我给他交这一年半来他应给单位交的房租(他的房子是单位分配的住房),每月29元,一年半要我交600元。我当时给预拒绝,这样当初1000元押金现在只能退给我400元,天哪,这不是抢钱吗?我当然不同意;他有预谋,他当然也不甘心精心策划的骗局落空,这样我没还给他房门钥匙,他也没退给我一千元钱。他还扬言下次再谈还要加钱,我拿着他的房门钥匙也不能给他带来什么损失,还说我外地人到北京讨饭来了。专家同志,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如果打官司我有几分胜算?

保险纠纷
2005-09-18 09:30: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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