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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有一个写字间,出租给一个公司,合同租期为两年,但是该公司在租赁一年左右的时候,突然有一天对内部员工宣布内部破产.业主也是事后方得到物业关于此事的通知,过了两天这家公司才交给业主一个关于经营不善,无法继续正常经营的退租通知. 该公司截止提交退租通知之时共欠业主一个多月的房租和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及一些电话费等费用.业主多次通过电话同该公司负责人联系,要求其尽快支付欠款,但该公司的负责人始终宣称是在办理破产,通过了解业主得知该公司的破产申请经过半个多月还未立案,而且因为无法拿到帐本,短期内也不可能立案. 业主的情况也有些特殊,业主是从别的客户处买来的二手房,由于该写字楼的大业主尚未拿到房产证, 所以小业主也迄今也没有拿到房产证. 但是大业主有合法出租写字楼的许可. 且大业主承认业主的房产交易并写出过正式的证明, 证明业主有出租权. 另外, 大业主同小业主曾经签定过关于遇到任何与房产证有关的问题,大业主都应尽量配合的协议.签定租赁合同的时候, 写字楼的大业主也是作为代理出租方共同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的.现在业主急于出租该处房产,但是客户的所有资产都还封存在该房间中,业主已书面通知该客户在一定的时候前来缴纳所有的欠费, 如果尚未交付,业主将按照合同的条款规定前去没收其财产,用来折抵其欠费,但是过了规定期限,该客户没有任何答复. 该书面通知业主同时抄送给了大业主和物业公司

涉外纠纷
2005-09-15 11: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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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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