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施工,地面挖坑 没有任何警示标志 导致摔到受伤 但是施工方不承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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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希望您给个好评或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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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自己留存证据了么。如果你起诉施工方,你需要举证,如涉嫌隐私,可与我电话沟通,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用,请点击好评和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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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施工方对此存在过错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过错责任,根据给您造成的实际损失主张赔偿,如对此存在纠纷的,可诉讼解决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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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留存证据,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请点击好评和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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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在哪里受伤的,伤情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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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什么时候发生的?在哪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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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这边受伤严重吗?具体说一下受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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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只能起诉处理了,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麻烦给个好评和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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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可以起诉解决,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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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