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最近在二手房买卖中碰到一些问题,想请教.我于今年6月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挂牌出售一套自住商品房.这套房属于我和父母三人共有.7月**房产中介的一位工作人员找上我们,说他一位亲戚的朋友想买房.便于28日在我家想签订合同.由于下家的贷款情况当晚不能确定,所以合同上的很多条款没有填写,当时共有6本合同,我们只在一本合同上填写,其余5本均为空白.但6本合同上均有我们的签字和盖章,由于我父亲当时不在,所以只有他的章而没有他的签字.当晚下家硬是要交给我们二万元的定金,之后中介带走了全部的6本合同.第二天,我打电话给中介,询问下家的贷款情况,希望能尽早确定合同的付款日期.但是中介的态度与之前完成相反,极其恶劣,说我们无权知道下家的贷款情况.之后我就此事咨询了闵行区交易中心,那里的工作人员建议我在他们那里开一个监管帐户以保护我资金的安全.随后我与下家联系此事,下家起先不愿意,但我们态度强硬,最后他们答应在8月1日去一次,但是去了那里之后,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询问了下家的工作情况为了确认他的贷款资格.下家在交易中心说的工作职位由之前跟我们所说的老板变为了职员,下家需要贷款7成,但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只能贷6成.在交易中心我们提出要看一下合同,发现原先填写过的那本合同上的很多条款在未经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均被划去,当天我们拿走了两本合同.后来下家迟迟不肯与我们签定付款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想中止合同.现下家已经向闵行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我们双倍赔偿对方四万元,他们把余下的四本合同在未经我们同意的情况下都填写了.现我们这边的两本合同与他们那里的合同内容不一致.

公司企业
2005-09-14 12:05:5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