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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是相亲认识,离过婚,育有一个五岁小女孩。认识过后以关不关心她为由索问钱财生活,不间断的给过超过5000块以上。 开始她的话语是以结婚为目的,但是最后切以性格不合提出分手。又因为本人的工作在外地,不能常回来。偶尔我回来约她出来也是推三推四,不见面。这种情形属于骗婚吗?我付出的钱款可以用法律手段追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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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23:13: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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