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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国企药厂的职工,在厂工作半年了。刚刚与厂签定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为一年,年薪制。近日,他们要将我辞退(口头通知),条件是多发一个月工资(3000元)。 我知道他们的行为属于违约,并且损害了我本人的利益。他的条件我没答应,我现在天天上班。 请教律师,我将如何去做,才能使我的权益不受到侵害?

损害赔偿
2005-09-14 15:47:4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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