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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和文是两兄弟,共同开家汽车修理厂.去年8月的一天文和其修理厂的一名员工开车去办工,途中发生车祸,我妹妹是受害人现以死亡.在法庭上茂声称他是修理厂法人代表真正的老板其弟在厂没有投资.法官判决对方赔偿我父母二十万(文担20%其员工担80%,茂对以上赔款担连带赔偿责任).可是在判决之前茂却将其修理厂关闭转移财产,其弟文在半个月之后在本市又开起了另一家汽车修理公司(因在此这前我父母未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医疗纠纷
2005-09-13 13: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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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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