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信合鞋城开了一家鞋店,因为对面的一家鞋店拉走我顾客,我说她这样做不对的,然后就打了起来,我脸上打的很重,派出所最后决定让对方赔偿我1000元.本来对方愿意,后来第二天看我伤势并非不能动了这么严重,就拒绝赔款.派出所也说他们只是调解,她可以推翻赔偿.要根本解决问题只有找法院,但我想这点事情找法院根本没必要.我想早点解决事情,就说赔五百算了,可以她还是不愿意.我们都向派出所交了三千块押金,派出所说六十天这个事情不调解好押金就不好拿了.
-
真的对不起,近来案件较忙,未能及时答复,请谅解!以下是我对此事情的观点:
派出所调解工作是没有错误的,
但是本案可以作为一个治安案件来处理,你可以要求作伤势鉴定,如是轻微伤的话,则公安机关可以相应对对方给予治安拘留或者罚款,如对医疗费用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