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事情是这样的:我住在九楼,楼房入口处就是一段两米多宽的楼梯,在楼梯一边的墙面上,沿墙面修有一段扶栏,但扶栏没有一直延伸到楼梯口,跟楼梯口处还有一米多的间距。我把自行车靠墙面停放在了这一段间距里,心想既已是靠墙面了,对其他住户上下楼梯没有造成不便。 但一位年近九十的老太太在下楼时不小心碰倒了自行车,车子翻到砸到了老太太;其子女说,造成了老太太手臂骨折。对此,对方认为我的自行车停放的不是地方,要求我赔偿老太太的医药费等;而我认为,是老太太自己不小心碰倒的自行车,我不该负有责任。

损害赔偿
2005-09-13 10:47: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