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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要离婚,我坚决不同意法院会怎样判

婚姻家庭
2021-08-28 10:31:2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依据《民法典婚姻篇》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对方坚持离婚,这个婚是可以离的,只是早晚的事情
  • 第一次可能不判离,第二次可能会判离
  • 离婚案件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并且经法院同意的话,那就不公开审理,否者就是公开审理。
  • 要看具体情况,法院可能判离,也可能不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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