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能追讨违约金吗?我于2002年10月在番禺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写明开发商应在一年内办好房产证,否则按1%的房款付违约金;但开发商直到2005年5月才给我办好房产证,当我向他们追讨违约金时,他们不肯给,说是在这期间曾发信给我,要我交办证费120元,但我根本没有受到这封信,后在我查询办证情况时,他们才告知我要交办证费120元,因此是我耽误了办证时间,不属于他们违约。你说他们的说法合理吗?办证费120元完全可以在办好房产证后再向我收取。董为明2005/9/4

婚姻家庭
2005-09-09 16:02: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法律程序怎么走
13370
结婚体检有哪些项目?
结婚体检
结婚体检有哪些项目?
法院的传票拒不接收会有什么后果
法院传票不接收
法院的传票拒不接收会有什么后果
公司债务的追讨途径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 1475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离婚房产 17756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08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21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60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45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1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