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师范类的应届毕业生,我的就业问题有我以前的男朋友负责,在2005年初他就承认已经办好,并在协议书上给我盖好了章,承认一切事情都已办好,只要到时参加培训就行,在2005-8-21我们前去学校培训,他这才说出他盖的两个章都是他私自盖的,并不是学校和教育局盖的,由于时间太晚,现在我无法找到师范类工作了,要求他家赔偿损失,现在协议书在我这里,他扬言要杀我家的人,我已经把他这些话录了下来,现在问问律师我们打赢官司的几率有多少,如果赢了,他有什么处分!望尽快回答,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