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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在6月19日晚和王某及朱某在白芒的一家川菜馆一起吃饭时,酒后我哥因为小事和朱某发生矛盾打架,然后朱某先行离开去找帮手(因为当晚收到王妻的短信说朱某带了两车人四处找他们)。于是我哥和王某一起去宝安找7、8个当地的烂仔(这帮人我哥认识王某不认识),准备去找朱某谈判。他们在宝安新乐居委会旁的一家湘菜馆聚合,喝了几瓶啤酒然后一起去松坪山王某的住处附近找朱某,但是没有找到。然后一行返回了宝安,这帮烂仔认为虽然没有找到人但是他们出动了,向我哥要辛苦费3000元。我哥没办法,就和王某还有这帮人一起去海王大厦的办公室拿钱给了他们。然后我哥和这些人分开,王某此时和这些烂仔在一起。之后我哥前往西丽派出所就和朱某打架的事报警,第二天早上在西丽派出所双方调解。第二天早上我哥有些担心王某,但是却联系不到。王妻说有两个人押着他回家拿了一万元钱。我哥就和王某的朋友一起去宝安找那些烂仔,但是没有找到。6月22日终于和王某联系到,并和公司的保安一起去王某在松坪山的家中探望。当晚我哥被王某带来的高新区派出所民警抓获。我在6月24日得到消息,我哥以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我聘请的律师在29日会见了我哥。我哥承认19日晚因为喝酒太多,曾和王某发生矛盾,在湘菜馆喝酒时打了王某两个巴掌。但是警方掌握的资料是王某经法医鉴定腰椎骨裂为轻伤,同时王某一口咬定是我哥一人在宝安的湘菜馆对他毒打踢他腰部致伤。

民事相关
2005-09-07 18: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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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