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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当日我老公(铁路职工)在回家路(火车)上去上厕所,进去后随手关门(门上有明确标志“严防夹伤手指”),听有人喊将其手指夹在门缝里了,经检查骨折,治疗花了2500元(各付一半)现已痊愈。对方现将我们和汉中火车站上告法庭。要我们赔其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10000多元。由于火车该停点未停而到下一站才停延误误了治疗时间。对方的诉状上写明由于列车幌动而将手指夹伤,现汉中火车站对此置之不理。

证券投资
2005-08-30 13:52: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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