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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后还会批捕么,嫌疑犯在被监视居住以后还会被批捕么

刑事案件
2021-08-17 15:00:1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罪名是什么呢?监视居住期间,如果当时案件是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监视居住的,当案件出现新的证据,还是有可能变更强制措施,对其进行逮捕,或者是案件走到法院判实刑,到时候会服实刑。
  • 有这个可能性的,以后可能会在检察院或者法院转为拘留措施。
  •   监视居住只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强制措施,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后还是会执行逮捕并进行服刑,如果法院判决无刑事责任的,则不会被逮捕。如果是指定监视居住的,根据指定监视居住的时间可以抵刑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变更强制措施情形。
  • 批捕也可以监视居住。如果没有批捕就监视居住,不影响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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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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