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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这边情况是这样的,前面为了业务需要,注册了一个装饰公司,后面为了拓展业务,又注册了生活馆,这个生活馆就涵盖了装修业务,所以我就把前面的装饰公司注销了,注销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也没说收回印章的事,只说了作废。我就把印章放在另外一个抽屉里。最近我出来旅游了。店里员工签合同时没找到生活馆的章,慌忙中就拿了另一个抽屉里以前装饰公司财务专用印章签了合同,现在和客户发生了分歧,的如果打官司的话,请问这种行为我该付什么责任,员工又该付什么责任?

公司企业
2021-08-11 13: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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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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