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4年2月开始在广东省中山市一家网络公司上班做软件开发工程师,因为那时才毕业,所以很多事情也不懂(于是就没有办社保等基本的保险),只会没日没夜地帮老板干活。(后来公司利用我开发的系统赚了不少钱)2004年8月份的时候,由于过度劳累和公司饮食太差导致我染上了乙肝并且发作,但我还是坚持工作到了9月份,之后,2004年9月4号,我被老板辞掉了,口头理由是有身体有病不能工作,而我则不得不去医院治病,当然治病的钱都是我自己出。我的病治到现在,病情不但没有好转,而且还加重并发了脂肪肝,每个月需要的钱就更多,而这期间我是一直失业,所以治病的钱都是借的,但我想当时如果那家公司为我办了社保的话,我自己的负担应该不会这么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