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您的回答,我还想请问下,我听说到房产局递件时房产局估价是以这一地区均价为基础,只要高出均价即可,我买房子地段均价可能不高于19万,那我实际合同是26万,卖主要求报价时为19万,以后要有什么纠纷对我买家有什么可能的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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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在外开庭.没有及时回答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你们双方到房产局签订的格式合同,是正式的购房合同。你可与卖主签订<补充协议>,约定7万元的房屋差价。在你方未履行支付7万元差价的情况下,对方如果依此<补充协议>寻求法律保护时,此<补充协议>因为规避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对方可能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作为买方,你的风险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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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