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与其丈夫结婚一年,在怀孕六个月时,因其公公十分迷信,找人算卦后认定是一女孩,要我妹妹流产,由于我父母坚决反对,未能流产,最终生下一个儿子,但其公婆又去算命,回来后说孩子克父亲,对待我妹妹和孩子非常差,经常加以辱骂,甚至有时竟把我妹妹反锁在屋里,不让吃饭,致使我妹妹在坐月子期间留下许多后遗症,诸如腰疼等。我妹妹休完产假上班后,因工作原因需要上早班,故在县城居住,但其婆婆不让他儿子(我妹妹的丈夫)去县城同住,并且对母子俩不闻不问,当我妹妹打电话告诉其丈夫孩子生病,让他去看望时,他已没空为由拒绝;当孩子病好,妹妹打电话告诉他时,他说是我妹妹愿意给孩子看病。由于天气原因,我妹妹让他从他家里把我家作为嫁妆送给我妹妹的被子送来一床,其丈夫也拒绝了。最后,为了孩子和自己考虑,我妹妹以感情不合为由而向法院提出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