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昨天驾驶别人的车,把车停回小区后副驾驶车窗玻璃未关,导致车主放工具箱内的7万现金被盗,车主已报案,我会承担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
2021-08-04 11:34:3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亲,车上现金没有实际交到你手上,结果丢失是车主全责,因为所有权尚未交接,你朋友使你的车处在失去控制的状态,所以要为丢车的事实负责
  • 您好,您述说的情况应该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无偿保管关系,根据法律规定保管人应当对保管物尽相当的注意,而不致于使保管物因自己的保管不善而毁损灭失。一般情况下,保管合同为无偿时,保管人对保管物应当尽与保管自己物品同样的注意;保管合同为有偿时,保管人对保管物应当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民法典》合同编第897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物毁损、灭失责任,是保管物在保管期内毁损、灭失,应当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责任的规则。本条规定了两个规则:第一,在一般情况下,保管物在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是保管人的职责所在,必须承担这样以一般过失为基础的违约责任。第二,如果保管行为是无偿的,只要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即使存在一般过失,也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能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两者的区别是,有偿保管的保管人承担保管物毁损灭失责任,以一般过失为标准,有过失就有责任。无偿保管的保管人承担保管物毁损灭失责任,以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为标准,一般的过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