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你好:我加盟了一个制作珀晶画的工作室并且签了合同,上面明确规定作画的所有材料除木版和所需工具外由我自己在他那购买,并规定我用剩下的材料他按原价收回,合同期限由我一个人决定,而且他收取了一定的培训费。我在他那买了一批材料之后,找了些人做,但发现这种画很不好做,做完的几个拿给他时都说不合格,我再三斟酌决定放弃制作这种画,当我按照合同规定去找他退材料时他不在,我就把一部分材料放在他那,并有人作证。他的手机号换了,因为没有他的新号码就这样拖延了十几天,当我再去的时候,他已经搬家了,没有留下任何的联系方式。我给和我一同做这种画的人打电话问了一下,确定它是个骗子,决定去起诉他。可是我那份合同上没有他的盖章只有签名,但我是和一个朋友一块去签的,这样行吗? 还有我这里现在的材料按原价应该有七八百,是不是有规定少于多少钱就不能起诉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