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2005年8月中旬,我的猜测得到了证实.我儿子经常从我钱包里往外拿钱,前后累计达2000多元.经我向孩子询问以及多方面查证,这些钱分别被比他大的孩子要去或者借去(我孩子9岁,向他要钱或借钱的孩子最小的上初一,最大的上高一).其中一个分三次向我孩子要去750元;一个以修电脑和出去旅游为名向我孩子借去1100元;一个以同学为名要去200元,后说是卖给我孩子游戏帐号,再一次向我孩子以他同学的名义向我孩子借700元被我当场抓住。事情发生后其中两个我通知其父母,一个还没有找到,需要开学后向学校去找。但时间过去一个多星期,对方孩子的父母均无任何表示,为此我很气愤,想如果不还钱并赔礼道歉的话,我想报警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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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妥善处理此事,首先要能证明其他孩子向你孩子借过钱,也就是说借钱的孩子对此应予以认可,录音可以作索钱证据,请学校帮助过问此事,也能作为证据,协商不成时,可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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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