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你好!我是一个命苦的女人,现在30多岁了!我和我丈夫结婚的时候没有去进行婚检,就这样在双方父母的同意下我们结婚了!可结婚了以后我才知道他原来没有生育能力,本来打算马上就和他离婚的,可是家里面的大人不同意.可我确实想要一个孩子,于是经过双方家长的同意,我和我丈夫的一个表兄发生了关系,怀了孕,有了现在的孩子.可我从第一次看到他的表兄时就爱上了他,8年以来,我和丈夫虽然有夫妻之名却没有夫妻之实.最后就根本不把他看作自己的丈夫,在伟大心目中丈夫的表兄才是我的爱人. 日子本来很平静的,可丈夫忍受不了我和他表兄之间的这种关系,与是三番五次来我和表兄和办的那个服装厂来捣乱.于是表兄就打了他.这么以来丈夫不愿意了,于是和我提出了离婚. 一开始我们决定协议离婚,我给他一些钱,然后孩子和服装厂归我.没想到他还是不罢休,又要和我打官司.还有一点我要说明;那就是结婚的时候我的丈夫根本就不够法定的结婚年龄,是通过认为的方式把年龄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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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时不到法定婚龄,如果离婚时仍不到法定婚龄,按非法婚姻处理.如果离婚时已经达到法定婚龄,按合法婚姻处理.
2.性生活不协调和不能生育都是认定感情破裂的法定理由.一放要求离婚就可以判决离婚.
3.红杏出墙的事法院不管,也没有什么不光彩的.只是离婚后你要带孩子,他不负抚养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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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