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4年初来到天津工作,我的同学邀请我过来,在04年3月底注册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做国际贸易。由我作法人代表,当初我并不知道。因为我没有出资,他也没有告诉我,但是我在申请书上签了字。但当时我并不知情。后来碍于面子,就一直当到现在。由于种种原因,我现在要离开了,因此我要求将法人变更。而他迟迟拖着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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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在自己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一般是公司的股东之一,那么从表面上看,你在工商局是有出资情况的,而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是两个以上股东才可成立,如果你要转让出资,只能找一个人来买或卖给你朋友.一般情况下,违法活动是由实际操纵行为的人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你证明你不知情,则与你无关.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局和网上均有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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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