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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春季校招和一所私立学校签订了聘用意向书和三方协议,从投递简历开始,面试,到签约,全程我都告知了用人学校,我没有对应一致的学科教资证书,只有笔试成绩,用人学校和我说今年依旧延续去年“先上岗,后考证”的政策,说没关系,可以正常先入职上岗,但是前几天临时电话告知我“因我没有对应一致的教资证书,不让我报到入职了,延后一年再入职”,我不同意,所以我就申请解约,这属于我是违约吗?需要交违约金吗?

其它综合
2021-07-27 23: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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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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