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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母亲于2005年7月中旬来到这家医院接受治疗。不避讳她得了癌症,当时这家医院的院长在电视上主持过节目,做过广告,我曾专门咨询过他我母亲的病情,(腹水,黄疸,贲门癌转了胰腺)他曾经承诺给我:“病人来了,医生都有办法,不治就等于等死了》”我想延长她的生命,所以我和母亲于2005年7月13日住进了这家医院,并见到了院长,真是没有想到,我们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开始治疗,每天就输些营养药,放放腹水,在我哥的强烈要求下,我们接受了介入治疗,但未见成效,所以我们想到了出院。 出院的头一天,我想提前办出院手续,和医生商量后下午办。而当天医生见我母亲还有腹水,要求我们再把水放放,我们怕回家病情难以控制,同意了,但是当天并没有输液体,而当放腹水过程中才加上液体。而下午4时左右,我妈血压不稳,心率过快,医生都过来看看,只是加了点液体,他们就都下班了,当时我已经办完了手续,为了避免晚上出事,我们在护士站压了钱。而在晚上妈妈心率过快而抢救无效,离开了我们!!抢救的是当时值班的大夫和别的科的主任。当时医生的结论是,因为当时心室有了 一定的压力,突然放了水,则压力上下不平衡,则心率失调。黎明的时候,那个主任就让我们在黎明的时候离开了医院,我们就这样带着我妈的尸体离开了这家医院。

其它综合
2005-08-17 08: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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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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