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律师您好!我与公司签定三年劳动合同(公司作为引进人才帮我落户上海,费用我自己承担,且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培训),现在我服务了1.5年,欲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我按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2万,我认为不合理,在以书面提出辞职30天后我离职,公司不给我开退工单,我希望公司通过仲裁解决违约金问题,但公司不肯,还说会在我的档案里放个处分,我很气愤,工作以来一直尽职尽责,我想咨询盛律师,面对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谢谢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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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在你30天通知期满后,不开退工单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2.即便你属于违约行为,公司也构不上扣留你退工单的理由;
3.公司如果编造处分理由,你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责任.
4.你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仲裁.违约金可以以过高为由,要求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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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