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6/8开始认识一女生,开始交往至今,断断续续的向其借出约10万元;其中偶有返还约1万元,有时向我承诺的前一天借钱次日会还钱,但都拖欠至今;昨晚(7/20)当面答应向其借34000元,将手机银行交给她操作,结果,其从本人手机银行账号共划走68000元;请问是否可以立案告她诈骗?

债权债务
2021-07-22 09:38: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先报警,如公安以民事经济纠纷不立案,则法院起诉
  • 您好,可以选择通过民间借贷起诉方式解决
  • 构成刑事犯罪,建议报案处理
  • 虚构事实借钱不是诈骗,有非法占有目的才是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对方向你表达的是借款,你们双方是民事上的借贷关系,可以以此为基础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当然,如果如果对方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多转走34000元,涉嫌盗窃。如果对方现在无法联系或者逃逸,可以报警处理。
    追问:我原先只应允借她34000元,她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多划走了34000元,我是不是可以收集这方面的证据报警?
    解答:可以。对方的行为涉嫌盗窃。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