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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行使子女探望权?离婚后子女探望权有什么规定呢?

民事相关
2021-07-22 14:42: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双方针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 您好,探视时间需要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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