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与某商场签订了合同(我的名字已经签了,负责人说过几天等盖好了章再通知我们来拿合同),并于当天交了保证金3000元(有发票),然后给了我们装修图纸审批表,让我们尽快联系装修。8月初电话打来说,领导不同意我的牌子,请问他们这样做可以吗?我可以要求他们赔偿我的损失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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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他们赔偿损失.
虽然你们之间没有订立正式的合同,但是对方同意你进场并装修,且你已交了3000元的保证金,因此商场对此有过错,应当赔偿你受到的损失.
如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1339104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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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