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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配偶已故,子女是否可以继续领取优抚金

其它综合
2021-07-25 09:20: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可以继续领取
  • 你好,这个是可以继续申领的哦。
  • 优抚金的发放有具体对象,不可以
  • 你好,依据你提供的信息来看是可以的。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您也可以参照上述规定看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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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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