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了一些过期食品在一家店里面,然后我故意购买后申请让卖家赔偿损失合法吗?属于敲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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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四条规定, 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
(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
(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
(五)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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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建议你向食品监督局,卫生部门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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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