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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人桑某,因食物中毒,上吐下泻,直一诊所看病,医务人员因该所条件有限,建议转至医院处理,因情况紧急,家属一再哀求,该医务人员做了简单处理,并再次要求家属转至医院,当时病人情况有所好转,家属与病人离开,1个多小时后,病人去世,该责任如何划分?该诊所不是医务人员的,他是上班的

医疗纠纷
2022-12-12 19:02:4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由病人家属承担,诊所医务人员已经尽到了救治义务。
  • 需要做鉴定,具体沟通下

  • (一)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二)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三)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

    (四)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五)对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六)省医疗事物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如对结论不服,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 你好,请问双方协商过吗,结果怎么样呢
  • 你好 可以协商医院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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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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