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产假期间提成工资发放的问题: 我是做服装设计的,工资是底薪加提成,每设计一款提成二百元,2020年12.20日我正式休产假,休产假钱,我有设计好未拿提成的款,因为组装问题暂时没有提成,产假期间公司经历了订货会,订货会上也有我休产假前设计的款式。我是休了半年产假,上班后老板就说产假期间的提成不给发,所以我想问这样符合规定吗

民事相关
2021-07-14 20:04:0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不符合规定。依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 》第二十四条 劳动者在享受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期间,其工资支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劳动者请事假的,企业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者国家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第二十五条  根据本规定第二十条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计算劳动者休假工资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劳动者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
  • 不符合规定,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保存好相关证据。
  • 你好不符合规定,可以要求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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