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各位大律师的解答,能得到你们这些平时都难得一见的大律师的法律帮助,对于我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感到非常庆幸。从你们的回答里,我知道,对获得这个企业的股份是没指望了,其实,这个企业是我和他俩人从头开始创办起来的,当时是口头上约定,我是占六分之一股份的,这是我的亲戚朋友们都知道的事实,但生意好了之后,他就变挂了。若按六分之一的股份,我每年都可以获得至少10多万分红。但现在,只能就这样 了,只能怪自己了。刘伯华律师说的合伙关系,这个他也是不会承认了,他只会承认那钱是他借我的。我手上也没有什么证据。看来只能 这样了,谢谢各位的关注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