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你好啊。 我再次请求你们给予帮忙。 我有一个执行案件,已申请法院执行很久了.执行中我提供一处房产,法院已查封了该房产一年多了。但该房产是第一人,被告没办理过户手续,后来,被告又转卖给第三人,也没办过户手续,第三人还没付清购房款. 执行法官不执行主要是:1,该房产不是被告的,2,房产的第一人也又案件在执行中,就算执行该房产所得的钱也不归我。 我找法官说: 法院已查封了商铺,但法院已裁定产权并非是被执行人的,那么法院应当确定新的被执行财产,即被执行人已支付的购房款。如果房屋所有人不再主张房屋的所有权,则法院可以责令相关人员补办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然后对房屋进行拍卖。当然,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进行拍卖。 根 据法律规定,房屋的产权以房产证为准,但被告对房产是有使用权的,(第三人还未付足房款,应视为未取得使命权.)故由法院强制第三人搬出房屋,后将房交原告使用或出租以获受益,以达到执行该案的目的. 为什么到现在,法院也不进行执行呢? 我请求你给予帮忙啊. 我依照你们的指点,我就去找法官,把你们所说的内容给法官全说了,要求他们给予执行,但他说该房产不是被告的,不许执行. 你有所不知啊,我想再佛山请你为我办理执行案件,但已申请中院监督执行啊,但他们又推却啊。唉。我不知怎么办好? 难道我的执行案件真的没办法执行了吗? 我委托你,有办法帮我收回债务吗?我请求你帮忙啊。请回复。谢谢。

医疗纠纷
2005-08-06 14:55: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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