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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5年3月15日签合同购买了松江的一套联体别墅(共三层楼)预售房,并已完成所有相关手续。7月初,开发商来电说因为销售人员的疏忽,有一张房型图贴错了,要求我前去改换。去后发现,原房型图中三楼西墙上有一个小阳台,现在这个小阳台要取消,改成了一扇窗,开发商说是应广大客户的要求,小阳台设计有缺陷,容易积水,所以早就改掉了,只是销售人员疏忽了,贴了老的房型图。但事实上,我在购买时,看到的样板房是有这个阳台的,而且销售员也根本没有提起过改成窗户的事。我要求到现场看过后再说。结果,阳台改窗户我觉得倒还可以理解,但现场看到了另一个令我十分不满的情况,我的房子左前方,竟然有一个大的变电箱!当初我购房时因为比较忌讳,特地问清楚,门前是不会有变电箱和垃圾箱之类的建筑的。再看合同上的附件和开发商的模型,确实原来不应该在这个位置的!他们也承认了这一点。本来我很喜欢这套房子,现在这样,很不满意。和他们交涉了,但到现在还没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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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5 09: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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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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